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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丰中天5万吨LPG码头升级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表时间:2018-03-15 15:11: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华丰中天5万吨LPG码头升级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等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华丰中天5万吨LPG码头升级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广东华丰中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境内大埕湾龙屿岛南侧;

工程概况:本次码头结构改造工程做为LNG储配站的配套码头,拟通过对现有5万吨LPG码头进行升级改造,建设一个既能兼靠现有5万吨LPG船舶又能满足靠泊2万方~14.7万方LNG船的LNG泊位(LPG船和LNG船不同时靠泊,水工结构按16.5万方LNG船预留设计),升级改造后的泊位长度325m。另外,为满足升级后所靠泊LNG船接卸物料的需求,配套新建连接后方储配站库区与现有LPG码头的LNG输送管廊。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概述

施工期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主要有水域开挖疏浚引起的悬浮物、施工船舶含油污水、陆域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船舶生活污水、车船燃油废气、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噪声、疏浚泥沙、建筑施工垃圾、陆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船舶生活垃圾及海洋生态影响等。

营运期造成的主要环境影响为船舶生活污水、船舶含油废水,船舶停港期间燃油废气,设备噪声,船舶生活垃圾、船舶保养废物、港池维护疏浚泥沙及海洋生态影响等。

三、本项目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施工期

1)水环境防护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船舶数量、位置、挖泥进度、优化疏浚施工作业面布置、尽量缩短施工期以减少疏浚作业引起的悬浮物影响;

施工船舶的含油污水和生活污水交由有资质的船舶公司收集后处理;

陆域的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后方库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大埕湾。

2)大气环境防护措施

采取控制车速与装载量、加盖蓬布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和车船燃油废气;

3)声环境防护措施

通过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并加强设备、机械和车辆的维护、保养、管理控制噪声污染;

4)固废防护措施

疏浚作业中所产生的淤泥,其中一部分考虑吹填至后方LNG储配站二期项目位置,其余部分应在经海洋主管部门批准的倾倒区到位抛泥,建筑施工垃圾和陆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与暂存,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施工船舶生活垃圾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产生的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保措施

在进行港池疏浚工程中,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船舶数量、位置、挖泥进度,尽量减少疏浚作业对底泥的搅动强度和范围。对整个施工进行合理规划,优化疏浚施工方案、加强管理,尽量缩短疏浚作业工期。尽量避开海洋鱼类产卵、洄游或经济水产类的捕捞期,减少渔业资源和生物资源的损失。优化疏浚施工作业面布置,加强挖泥施工作业的监督等。

2、营运期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船舶生活污水、含油废水交由有资质的船舶服务有限公司处理;

2)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船舶停港期间燃油废气为无组织排放,通过强化管理进行控制;

3)噪声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通过选用性能好、噪声低的机械设备,做好消音、减振与隔音措施等进行控制;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船舶生活垃圾和船舶保养废物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船舶服务有限公司处理,疏浚污泥通过装船后经指定运输路线外抛至政府制定抛泥区。

5)生态保护措施

业主单位和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协商进行生态补偿及修复。补偿与修复方法主要有人工放流等措施。为了缓解和减轻本工程对所在海域生态环境和海洋生物的不利影响,建议采取人工放流当地生物物种的生态修复和补偿方式。一般在工程完成后年内,在工程所在海域实施人工放流,以补充渔业资源的损失。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相关区域及行业规划和当地政策环境要求,符合产业发展方向,选址科学,平面布局合理。产生的各种污染因素经过治理后可达到相关环境标准和环保法规的要求,对周围海洋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在建设单位做好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二)主要事项:

①公众对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②公众对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③公众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索取补充信息及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或者在环评单位地址索取。

反馈意见截至日期: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华丰中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石先生 

电话:0768-2383209

邮箱:shirui8899@126.com

环评单位名称: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

环评单位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20-29137586

邮箱:harlan.huang@pro-env.cn

 

广东华丰中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2018315


华丰中天5万吨LPG码头升级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华丰中天5万吨LPG码头升级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等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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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电话:

020-29137586  陈小姐18127959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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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大院23-1栋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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