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简称“中山七院”)位于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社区光侨路以东、圳园路以北,是中山大学在深圳第一家直属附属医院。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149791.18m2,根据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本项目场地内现状及历史入驻企业主要为家具、电子、五金加工、塑胶、纸品印刷、机械设备制造等生产类型。因此必须考虑是否存在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特别是土壤遗留污染问题,以避免给后期开发建设带来不利环境影响。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高度重视,特委托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开展本项目土壤环境初步调查。
二、场地使用历史和现状
项目用地历史为发展备用地,2008年前一直未曾开发利用,2008年之后建成临时施工棚和停车场工业厂房。
三、场地未来发展
项目地块未来发展为医疗卫生用地。
四、开展场地调查
技术单位对本次调查场地进行了现场勘查、人员访谈,本次调查共计布设24个土壤监测点和3个地下水监测点。
五、调查结果
根据本次土壤和地下水的检测结果。得到如下结论:
土壤调查结论:本次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共布设24个土孔,检测72个土壤样品。土壤样品分析结果表明:土壤中污染物检出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 1 中第一类用地的风险筛选值和珠江三角洲《土壤重金属风险评价筛选值》居住和公共用地标准,说明地块内土壤受历史及周边企业生产影响较小。
地下水调查结论:本次土壤环境初步调查项目内共设置3个监测井,检测3个地下水样品(监测井深度为 8.0m)。地下水样品分析结果表明:;地下水检出值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地块内地下水受历史及周边企业生产影响较小。
根据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二期土壤环境初步调查结果,土壤中污染物检出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 1 中第一类用地的风险筛选值和珠江三角洲《土壤重金属风险评价筛选值》居住和公共用地标准;地下水检出值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因此,该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开展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可以作为建设用地按规划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