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修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及《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的通知》(穗环[2018]30号)等要求,现将《广州佩迈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年1月8日-2019年2月2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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