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文件的要求,我单位编制的《新海能源(珠海)有限公司码头增加化工品、油品作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送审批前需进行环评文件全本公示,以便公众查阅。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新海能源(珠海)有限公司码头增加化工品、油品作业项目
建设地点: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高栏岛环岛西路渔船嘴
项目概况:新海能源(珠海)有限公司码头保持现有码头LPG作业量不变,本次拟新增油品和化工品作业,项目建成后大码头新增油品及化工品吞吐量120万吨/年,总吞吐量为210万吨/年,小码头新增油品及化工品吞吐量60万吨/年,总吞吐量为150万吨/年。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采用在公众网站进行环评文本公示的形式,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运营期间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建议等。公示期间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海能源(珠海)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高栏岛环岛西路
联系人:许小姐
联系电话:13543072879
编制单位:广州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陶工
联系电话:020-29137586
邮箱:80015@pro-env.cn
新海能源(珠海)有限公司码头增加化工品、油品作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