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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纲碳纤维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发表时间:2020-10-16 10:07:42

广州越纲碳纤维有限公司地块(以下简称目标地块)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陂头村石虎山,占地面积38671.6m2。目标地块19928月前属于广州市增城县用地,现状为山地;19928月,广州白云南方水利电力实业公司与广州市增城县国土局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取得目标地块使用权后,广州白云南方水利电力实业公司未进行开发利用,目标地块保持现状(山地);20034月,广州鑫源恒业电力线路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白云南方水利电力实业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取得目标地块使用权后,于20034月开始在目标地块上建设了电力器材生产厂区,主要生产M8G型地脚螺栓、均压屏蔽环、四分裂间隔棒、悬垂线夹、耐张线夹、保护金具、连接金具、拉线金具和接续金具等产品;20179月,广州越纲碳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人)与广州鑫源恒业电力线路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广州鑫源恒业电力线路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115日移交目标地块后,土地使用权人未在目标地块上进行工业生产活动,目标地块处于空置状态。目标地块现状土地使用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根据《关于增城区永宁街陂头村56.984亩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复函》(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09509号),目标地块规划为R2二类居住用地(第一类用地)和G3广场用地(第二类用地)。

根据现场踏勘、企业工作人员及相关文件分析,目标地块内宿舍楼、办公楼以北区域自目标地块开发利用至2019110日期间进行工业生产活动,属于重点区域,面积共计约19178.4m2;宿舍楼、办公楼及以南区域的绿化区、办公区和生活区等区域属于非重点区域,面积共计约19493.2m2。初步确定在目标地块上从事过工业生产活动的企业可能对土壤、地下水产生的特征污染物种类如下:重金属类(锌、锰)、多环芳烃及石油烃(C10-C40)等。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目标地块可能存在的污染物如下:

1、重金属类(9项):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锌、锰。

2、挥发性有机物(27项):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二甲苯、邻-二甲苯。

3、半挥发性有机物(19项):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芘、苊烯。

石油烃类:C10-C40

根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目标地块内发现有疑似污染区域,应对目标地块启动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通过现场勘察和采样分析工作,进一步确定污染区域,以及明确具体的污染物种类、浓度(程度)和空间分布。

根据《广州市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治理修复及效果评估文件技术要点的通知》(穗环办〔2018173号),对于2号厂房、3号厂房、4号厂房、5号厂房、6号厂房、1号和2号危险废物贮存房、废气处理设施区域、废水处理设施区域、柴油贮存车间变压房等重点区域按40×40m划分网格(其中在2号厂房的锻压车间、5号厂房的压铸车间加密至20×20m),生产区、废弃物堆放处、污染设施处理处、目标地块污水管线的分布,并结合现场踏勘时记录的地面情况(如地面呈黑色、水泥地面有破损、有异味等情况)在网格内进行布点,共布点19个;停车场、绿化区等非重点区域则根据现场踏勘时记录的地面情况选择布点,共布点3个;在地块地下水的上、下游和污染可能较严重的区域分别布设地下水调查点4个。故本次调查共采集土壤样品92个(不含平行样),其中目标地块内采集的土壤样品属于第一类用地的土壤样品41个,属于第二类用地的土壤样品51个;地下水样品4个(不含平行样)。

经过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目标地块中第一类用地土壤镉、六价铬、铅、镍、汞、铜检出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砷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附录A中赤红壤的砷背景值,锌的检出值均低于广东省地方标准《土壤重金属风险评价筛选值-珠江三角洲》(DB44/T1415-2014)居住和公共用地的筛选值,锰的检出值均低于深圳市地方标准《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试行)》(DB4403/T67-2020)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第二类用地的镉、砷、铅、镍、汞、铜、六价铬的检出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锌的检出值均低于广东省地方标准《土壤重金属风险评价筛选值-珠江三角洲》(DB44/T1415-2014)居住和公共用地的筛选值,锰的检出值均低于深圳市地方标准《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试行)》(DB4403/T67-2020)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目标地块中第一类用地有机物的检出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风险评价筛选值,石油烃C10-C40中检测点S-14-2的检出值为2470mg/kg,大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经排查S-14所在区域土壤石油烃不存在污染;第二类用地有机物检出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地下水中锰和铁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标准值要求,其余检测因子的检测值均符合相关标准值的要求。

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公布的水质公报,广东地下水7-9成水质劣于类,未达到类水质标准的主要项目为总大肠菌群、氨氮、铁和锰等,未达到类水质标准的主要超标项目为总大肠菌群、氨氮、硝酸盐、铁和锰等,锰超标的原因是地质含有较丰富的铁和锰。目标地块中第一类用地土壤检测点S-14石油烃C10-C40超筛选值可能是原工业企业使用的润滑油、乳化液等通过地面裂缝渗透到土壤中导致。

综上,目标地块土壤污染物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目标地块作为R2二类居住用地和G3广场用地进行再开发利用,从人体健康风险的角度是可行的,无需进入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阶段。

附件:初步公示

《广州越纲碳纤维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广州越纲碳纤维有限公司地块(以下简称“目标地块”)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陂头村石虎山,占地面积38671.6m2。目标地块1992年8月前属于广州市增城县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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